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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当事双方都不知道怀孕的,打了头上缝了三针后,去医院住了几天院,检查之后才发现怀孕的,打人的人要负什么责任呢。我是当事双方都不知道怀孕的,去医院住了几天院,检查之后才发现怀孕的,打人的人要负什么责任呢。

离婚 2019-05-22 21: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责任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如果打人者是精神病人或者间歇性精神病在发病之时打人,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打伤人之后的民事赔偿责任是需要承担的,具体的由其监护人代为承担。 如果依法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即间接性精神病人在正常的情况下打伤他人的,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依法对其追究。
  • 医疗事故概念与民法上医疗过错概念并不等同,前者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承担法定责任的前提,后者则从民法侵权理论中的过错原则引申而来;从逻辑层次上看,前者内涵远小于后者,因此构成医疗事故的,必然存在医疗过错,而构成医疗过错,则不必然构成医疗事故。尽管《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仅仅是处理医疗事故的特别规定,其适用的范围仅限于医疗事故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患者的生命或者身体健康因为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受到损害,则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由医疗机构对患者受到的损害承担医疗过失致人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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