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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车,合同是签半年的,我提前退车了,然后对方的公司不给退押金, 押金是六千元整,有什么处理的方法吗我在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车,合同是签半年的,然后对方的公司不给退押金,押金是六千元整,有什么处理的方法吗

合同纠纷 2019-07-05 22: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约定以下条款:
    一、本合同为汽车临时租赁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租赁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赁费。
    二、本合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期间,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需提前一天以电话的形式预约,通知甲方其所需的车型和租赁车辆行车的全部路线,行驶所需的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将双方同意的内容填写在《深圳市琦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上,并用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交乙方,乙方以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确认。
    乙方随时可以核对《深圳市琦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所填写的内容。
  • 新车有故障,可以申请退车,根据《汽车三包政策》。   
    一、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二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三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陆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三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二、退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二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二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二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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