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司2018年2月3号就开始放假到2月22号,23号开始上班到28号期间没有请过假,请问我的考勤是否应该按照全勤算!那么工资应该也是全勤?23号开始上班到28号期间没有请过假,是否应该按照全勤算!那么工资应该也是全勤?

劳动纠纷 2019-07-25 21: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一个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单位的做法的违法的,维权的途径有三: ——最简单的办法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 关于拖欠工资的补偿,原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尝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85条对此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或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 班费、未按法律规定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 加付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梅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