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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十一月份妈妈在一家公司上班,由于食品厂,车间光滑,磕倒骨折,在家好几个月不能上班,公司不管,医药费用该谁出?谁的责任?工资该怎么弄??今年十一月份妈妈在一家公司上班,磕倒骨折,医药费用该谁出?谁的责任?工资该怎么弄??

综合法律 2019-06-28 06: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工资一般是按月工资的60%-100%标准来发,具体要看你在本单位的工龄,以及你单位对医疗期工资的规定。
  • 出车祸,对方没钱出医药费,受害方可以1/找交警部门,快点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对方车辆有强制性保险,可以让交警部门协调保险公司先期垫付医疗款.
    3/可以将当事人诉讼于法庭判决,
    4/对方拒不给钱,马上申请强制执行,这些最好找个律师;
    5/如个人有买保险,可以让保险公司现垫付一笔医药费;
    告上法庭,时间会拖得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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