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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写着陪产假为15天,但是公司只允许7天,夫妻双方属于晚婚。产假期间孕妇没有最低工资待遇发放,请问陪产假变少自己产假期间没工资这样的情况公司是可以实行的吗?法定写着陪产假为15天,夫妻双方属于晚婚。请问陪产假变少自己产假期间没工资这样的情况公司是可以实行的吗?

劳动纠纷 2019-07-25 08: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现行的《劳动法》中并没有对男职工歇陪产假作明确的规定,《劳动法》只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有对女职工生育可以歇产假的规定。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方24岁之后生第一个孩子的,属于晚育,男方可以享受一周的带薪护理假。
    这个规定是对晚育的一种奖励,同时也是为了母婴的健康。一般来说陪产假都是要结婚证,准生证跟出生证明的,其他的要求就看公司自己的规定了,每个公司可能需要的证件不会完全一样,但是这几个是不会少的。
  • 产假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女职工享受的假期: ?
    (1)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
    (2)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
    (3) 晚育假增加15天; ?
    (4) 难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
    (5)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6)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男配偶享受10天的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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