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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请问珠海商标注册费用和北京的费用是不是一样的?那么珠海商标申请费用是多少钱呢?

2018-07-31 1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  
    一、经著名商标申请认定所指的商品视为知名商品。  
    二、自公告之日起,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它业务活动中使用“***省著名商标”字样。  
    三、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的同类商品中,他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  
    2、使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  
    四、在与著名商标所指商品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五、他人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使用,并可能对著名商标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但是,企业名称、字号登记在先的除外。  
    六、商标维权不用愁--《不正当竞争法中》对知名商品的保护中特别指出: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凡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依据职能,对被认定的商标扩大保护到企业字号,即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关行业内将著名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将著名商标列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执法活动。  
    七、做大品牌打造市场---“著名商标”有益于企业扩大商标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许多著名商标企业纷纷通过申请“著名商标”来推动企业制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同时,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给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 申请认定成都市著名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认定的商标,注册应期满一年,并连续使用满三年;  
    2、申请认定的商标与实际使用的商标在文字、图形、排列组合上必须一致;  
    3、商标所有权人(含被许可使用的申请人)提出认定申请的其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在我市辖区内;  
    4、在全市同行业排名,前五名(
    1、成都市58户大企业大集团;
    2、农业龙头企业;
    3、知名度很高的服务型企业;
    4、其他骨干企业);  
    5、最近三年,每年纳税额应在80万以上,并逐年增加(特殊情况除外)。
  •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合伙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六、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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