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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5年我与男方未婚生育一女,之前我生育一男孩,离婚后归男方,他也生育一男孩,归他抚养,我们现在想给孩子办理户口,问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他离婚后一直未婚2015年我与男方未婚生育一女,离婚后归男方,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他离婚后一直未婚

离婚 2019-06-11 17: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未婚生子公务员会受到的处罚:未婚生育实际上已经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没有登记结婚而生育子女是违法行为。
    计划生育对于公务员来说是一票否决的,公务员未婚生育子女会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 未离婚与他人生育子女的,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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