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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车主把小孩脑袋撞了,下车说给五十元钱买东西吃,我不同意说要他把小孩带去医院检查一下,他趁我打电话的时候开车就走了,我报警了,他说他是去交通局报案了,这算不算逃逸请问车主把小孩脑袋撞了,下车说给五十元钱买东西吃,我不同意说要他把小孩带去医院检查一下,算不算逃逸

离婚 2019-05-19 14: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逃逸可能涉嫌犯罪,同时免不了民事赔偿。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建议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
  • 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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