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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一下,我17年4月出差受的工伤,伤到一根筋,住院5天花3千多,在家养了两个月,俺厂里6月份报上去的工伤,11份给报了2千多,请问我这工伤还要自己承担医药费吗我17年4月出差受的工伤,俺厂里6月份报上去的工伤,请问我这工伤还要自己承担医药费吗

劳动纠纷 2019-06-05 01: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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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应认定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劳动者因工伤住院,用人单位不予以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下是劳动仲裁的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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