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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劳动法中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其中的“克扣劳动者工资”怎么理解,单位的考核算克扣工资吗?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其中的“克扣劳动者工资”怎么理解,单位的考核算克扣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19-05-22 10: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无故克扣工资两种途径。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25%经济补偿。
    《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
    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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