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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付的彩礼5万多,女方过来同居3个月多,没有登记,我们并没有打骂她,现在有录像证明他们承认收了我们多少彩礼的具体金额,我们能够起诉她返还彩礼吗?有告羸的希望吗?我们并没有打骂她,我们能够起诉她返还彩礼吗?有告羸的希望吗?

离婚 2019-07-12 15: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还同时规定,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现在是结婚后十个月,并共同生活,离婚时,双方的财产按照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来进行划分。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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