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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他人买入一个名额报:建了150平方地的房子,因房产证未领,房产所复产权归跟买入人平分产权,为了避免以后房产出现争议,我应该要做什么才能与卖给我名额的人脱离日后的关系呀?房产所复产权归跟买入人平分产权,为了避免以后房产出现争议,我应该要做什么才能与卖给我名额的人脱离日后的关系呀?

房产纠纷 2019-06-13 19: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在离婚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可以选择如下两种方式: 一种是在离婚前变更,另一种是在离婚后变更。在离婚前变更产权人名字是不用缴纳契税等各种费用的,因为这时房屋仍然是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为双方共有财产。
    在离婚后变更产权人名字是否需要缴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因此,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只要能提供离婚判决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则同样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因为由于离婚引起的房屋过户不是房屋买卖行为。
  • 债务人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就是无偿赠与,债权人可以先起诉,撤销赠与合同,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套房产。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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