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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户口,在常州买了人家的二手民房,关键是卖房给我的不是房产证上的第一房主,是第二房主,他们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要怎么办理过户?不办理过户以后拆迁会有什么影响啊?在常州买了人家的二手民房,请问我要怎么办理过户?不办理过户以后拆迁会有什么影响啊?

拆迁补偿 2019-05-17 07: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签订协议是买卖双方的合意,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过户手续是双方履行这个协议的行为。
    在房产交易中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要求的法律义务,也是对交易双方的合法保障。
    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不产生法律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但不会影响双方的协议效力。
    二、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相关税费的负担方式,无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双方对此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办理。
  • 主要看安置房的种类,又可以在五年内过户的,也有不可以的。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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