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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早上我和我老公因为口角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他冲过来抓我头发掐我脖子,导致我右眼充血,脖子下面有伤红肿,身上也疼,我已经在受伤处拍了照片,请问这可以算证据吗?属于家暴吗?怎么处理?我已经在受伤处拍了照片,请问这可以算证据吗?属于家暴吗?怎么处理?

综合法律 2019-08-12 10: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确实可以通过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依法进行诉讼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离婚时通产该不会因为存在家庭暴力而影响夫妻双方分割财产,但是受害方可以依法请求法院要求家暴方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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