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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车和别人的车剐蹭,交警队判为我的主要责任,他的次要责任,我们协商就是自己修自己的,我报了保险,然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各自修各自的车只能赔付最高限额2000的交强险!这是对的吗?交警队判为我的主要责任,他的次要责任,这是对的吗?

交通事故 2019-05-16 02: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双方都有责任交强险索赔: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交强险的保额内互赔,超出交强险保额,依责任认定书责任比例各自承担。
  • 原则上讲,主要责任一方要承担超过50%以上的赔偿责任。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双方都为机动车,一般按照主要责任方70%、次要责任方3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一方,先由对方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予以赔偿(不划分责任),超出部分再由你方自担30%、对方承担70%的比例确定对方的赔偿责任和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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