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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XX公司借款50万,和我的前夫约定他来偿还XX公司50万,是否我和前夫签订协议约定此事就有法律效力?不需要XX公司盖公章就可以?如果XX公司以后追偿我,我可以追偿我前夫还钱给金太阳?是否我和前夫签订协议约定此事就有法律效力?不需要XX公司盖公章就可以?我可以追偿我前夫还钱给金太阳?

债权债务 2019-07-10 18: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以房屋买卖协议为例, 房屋买卖协议中,作为个人,签字或者按指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和按指印的行为,都是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并表示受合同约束的意思。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只签字或者只按指印,也可以即签字又按指印,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 公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依法刻制的公章或专用章是企业法人经工商机关登记备案确认的,是法人行使管理本单位事务、对外承担法律义务和后果的标记,也是能够证明和记录单位身份、权利义务关系、业务活动或者有关事实的凭证。故在订立合同时,若合同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公司在合同书上加盖公章之后该合同即告成立,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除非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的条件有特殊约定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
    如果约定盖章和签字必须两项都有,那这份只盖章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需要法人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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