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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1亩土地被修路占去了一半,而队里给我分了别人交队里的1亩土地,原因是为了逃农业税,把土地交队里了,都变成了城市户口了,我交了20年农业税的地现在确权有成人家的地了,请问这理该咋么说?我家的1亩土地被修路占去了一半,而队里给我分了别人交队里的1亩土地,请问这理该咋么说?

征地补偿 2019-07-05 10: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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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 根据2001年11月l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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