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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北京石景山XX古城拆迁房?当初给了拆迁协议,并没有说给房本时会征收什么税,而且公摊费我们都是出了的。如今要给我们房本了又让交公摊费,说之前量少了。这非常不合理,请问我们需要找什么部门。你好我家北京石景山XX古城拆迁房?当初给了拆迁协议,并没有说给房本时会征收什么税

拆迁补偿 2019-08-10 10: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约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和标准。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补助和奖励;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因为房屋拆迁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很难通过法律文件直接划分,很多都是需要评估的,有些固定的无法改变,但是有些是可以适当争取的。因为房屋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被拆迁方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自行选择补偿方案。
  • 关于房屋买卖拆迁协议有许多种情况,需要不提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拆迁房屋补偿费。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则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在订立拆迁安置协议时,关于拆迁补偿部分首先就要明确补偿的方式,是采用“拆房补房”的方式还是“拆房补钱”的方式。对于补偿方式,拆迁人须提供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再由被拆迁人选择采用哪种补偿方式,但拆迁租赁房屋及公益用房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即使拆迁人经批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中有其他方式的,也不得采用。
    对于“拆房补房”的,根据《拆迁条例》第二十四条及第五条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首先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评估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再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对于“拆房补钱”的,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
    其中的区位补偿价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布、用途分为住宅用房与经营性用房等、建筑面积是确定补偿金额的主要依据与基础。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由有资格的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评估认定,但被拆迁人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或者另行委托鉴定,对结果仍然不服的,可申请进行技术鉴定。
    对于安置用房的价值确定问题,依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参照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确定途径进行。则同样需要明确安置房屋的区位、面积、用途等因素。
    除上述房屋的补偿款外,涉及土地征收的,对于附属于房屋及土地上的附着物与附属物等,在拆迁时亦应当得到补偿。
    对附着物与附属物的补偿是针对其所有人的补偿,一般以其市场价值折旧进行补偿,应当实行拆多少补多少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实践中一般有如下附着物与附属物需要列入拆迁补偿项目中:煤气、独立电表、电话、网线、有线电视、独立水表、电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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