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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一起团伙合同诈骗案中,嫌疑人首先是通过销账认识了主犯,后来在主犯的教唆下以中介名义参与到合同诈骗案中,目前被起诉涉嫌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会接受多少年的刑事处罚呢?嫌疑人是属于共犯还是从犯?目前被起诉涉嫌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会接受多少年的刑事处罚呢?还是从犯?

合同纠纷 2019-07-03 12: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
    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 1、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如果收取保证金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依法追究其合同诈骗罪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诈骗罪犯,属于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判决的刑事案件。
    对于工程保证金诈骗问题,可以直接报警处理,将对方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提供,以便于公安机关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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