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一号店开店现在退店,他要求我提供他们寄给我的发票,否则就按照发票遗失处理,但是我根本没有收到,收件人是我本人,他们也提供不了快递签收底单。如果我不做遗失处理就不退款,这个合理吗?我可以起诉他们吗收件人是我本人,如果我不做遗失处理就不退款,这个合理吗?我可以起诉他们吗

损害赔偿 2019-09-09 19: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如果卖家不退款
  • 遗失发票,不等于丧失维权资格?  法律人士认为: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而非证明购销关系的惟一证据。在“三包”有效期内,购买者可以凭发票或“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如果购买者丢失发票或“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商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仍应当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的法律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徐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