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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被打了我在现场呢他的家长报了案,我是未成年去给他做了证人和笔录我签上了名字,过了几天派出所说我是未成年让我叫上家长再去核对让家长签名但又不敢对家里人说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可不可以不去,不去要承担什么责任我是未成年去给他做了证人和笔录我签上了名字,过了几天派出所说我是未成年让我叫上家长再去核对让家长签名但又不敢对家里人说所以不去要承担什么责任

继承 2019-05-28 06: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证人作证既是证人的权利,也是证人的义务。但是更侧重于是义务,证人在作证时享有各项权利。
    附民事诉讼法条文: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 1、我国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孩子在初中上学期间父母应该支付孩子生活费,学费,医药费等必要费用。离婚的夫妻协商解决这些问题。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孩子没有满18周岁之前,在读书期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应该继续抚养到孩子年满18周岁。
    3、上高中的孩子,同时只有17岁,父亲应该继续支付给孩子抚养费,责无旁贷。
    4、上大学的满18周岁了,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了。但是毕竟是自己的子女,根据自己的能力,尽力协助子女完成大学的学业。同时要和子女多交流,让他们知道父亲的艰辛,毕竟父亲年老后还需要子女的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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