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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买了房子,房产证写女方的名字。现在不想结婚了,想把房子过户给他,可是要等两年以后。我和他签一份协议,房子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可以吗?因为房子按揭,现在是以我的名义在向银行贷款。我们签协议不公正有效吗?我和男朋友买了房子,房子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可以吗?因为房子按揭,我们签协议不公正有效吗?

离婚 2019-07-02 12: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购房按揭是指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2.如果贷款人未及时的还月供,银行会按照其累计的逾期还款天数计算滞纳金的,而且对于贷款人的个人征信也会有不良记录的。
    3.一般银行对于连续3个月未还月供的会下发律师函告知,拍卖其抵押的房屋,如果自身月供有压力可以提前向贷款银行申请延期还月供业务。
  •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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