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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母亲在饭店后厨同另外一个人刷碗,后来另一个人因意外而不能工作,我母亲自己干了两个人的活长达一个月,到结算工资时,饭店只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多给500,我母亲刷碗期间打碎一块盘子,被罚100,。请问这样是否合理到结算工资时,饭店只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多给500,被罚100,是否合理

劳动纠纷 2019-06-30 11: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大丰律师刘兴红。
  •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除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劳动补偿性津贴(如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下、有毒有害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外的一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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