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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多年前父母房子拆迁时我和儿子和父母分了一套两室一厅70平米的房子。买产权时写了百分之五十归我。这百分之五十是当时动迁时分给我和儿子的。还有百分之五十归父母。。请问父母百年后他们的百分之五十我有份吗?父母有三个子女。请问多年前父母房子拆迁时我和儿子和父母分了一套两室一厅70平米的房子。请问父母百年后他们的百分之五十我有份吗?父母有三个子女。

拆迁补偿 2019-06-12 05: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有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直接确认房屋所有权,因为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
    未进行权属登记的,是不具备所引起的。
    《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办法》规定的符合特殊情形七种人: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七种人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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