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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今年三月十八号被单位突然通知离职的,我们是一个部门都被通知回家了。第二天让我们去领工资还让我们签一个自愿离职单,说是不签不给工资,还按了手印。现在已经过去两个月了,我们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吗?我们一共二十多个人!!我是今年三月十八号被单位突然通知离职的,说是不签不给工资,我们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吗?

劳动纠纷 2019-05-16 11: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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