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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总公司在当地设立了分公司,此时分公司具有该合同的诉讼主体资格吗司具有该合同的诉讼主体资格吗?请问,总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总公司在当地设立了分公司,此时分公司具有该合同的诉讼主体资格吗?此时分公司具有该合同的诉讼主体资格吗司具有该合同的诉讼主体资格吗?签订合同后总公司在当地设立了分公司,此时分公司具有该合同的诉讼主体资格吗?

公司成立 2019-06-26 11: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依法签约后,国际贸易合同是解决贸易纠纷,进行调节、仲裁、与诉讼的法律依据。
    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一致
    (二)对价和约因的规定
    (三)合同当事人必须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四)合同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五)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六)合同形式的法律规定
  • 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诉讼程序也不会启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管辖,即合同的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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