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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因在财务做会计有一年多,领导要求把我调离到检验去,我不是不同意只是提了自己的意见,要求单位给加200元钱,领导不同意,没有再和我说,就强制下调令,并立马把办公室锁换了,说就是来财务上班也不给工资,这样做单位合适吗?我不是不同意只是提了自己的意见,领导不同意,说就是来财务上班也不给工资,这样做单位合适吗?

劳动纠纷 2019-05-19 09: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
  •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
    (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代扣的其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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