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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家一楼现搭建物己影响我家安全,在2017年6月份我和楼下人交涉过,因交涉他动手打了我,致轻伤,我也报了警,经过警方调解,我要求对方赔偿一万元,另外停上搭建,对方没同意,我们这个事一直僵持着,直到现在楼下又开始搭建,我应该怎么办我家一楼现搭建物己影响我家安全,因交涉他动手打了我,致轻伤,经过警方调解,我要求对方赔偿一万元,我应该怎么办

调解 2019-05-18 09: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是构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立即报警解决。派出所调解没有达成协议,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委托律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1、轻伤害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只要公安启动了公诉程序,在不撤销案件的情况下,对方就会被判刑;
      
    2、法律依据:
      1)《刑法》(1997修正)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刑法》(1997修正)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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