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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承包建房子甲方没钱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用所建房子作为抵押工程款。双方协商房子所有产权为乙方所有,而乙方需支付甲方土地费用,热而甲方以乙方土地款未支付完而一直强占乙方所得到的抵工程款房产,停车场等,经营时间长达一年。 这样甲方触犯法律了吗双方协商房子所有产权为乙方所有,而乙方需支付甲方土地费用, 这样甲方触犯法律了吗

合同纠纷 2019-07-17 19: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抵押贷款要求如下:
    房屋要求: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3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贷款人要求: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1、借款人用房屋作为抵押的,应当到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房屋抵押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才具有抵押的法律效力。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对该房屋没有优先受偿权。
      
    3、所以,以房屋设定抵押的,需要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的,房屋抵押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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