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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是: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缴费工资为3878,本人上年度月基本工资为2900,但实施新的产假后(二胎),本人休了128天产假,生育保险科核定了98天的生育津贴。如此本人128天的工资如何发放,津贴下发后公司是扣除98天的工资还是128天的工资?但实施新的产假后(二胎)生育保险科核定了98天的生育津贴。如此本人128天的工资如何发放

保险纠纷 2019-05-23 14: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兼有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两种收入时的筹划。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一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而且对于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释,劳务报酬实际上相当于适用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
  •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因此用人单位会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来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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