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深圳市xx手机店打着XX果官方授权店的旗号以正品国行的为幌子以人民币4800元卖给我一台美版翻新机去找店长理论店长闪烁其词,又叫来一名貌似老板的人态度强硬放言:不怕我们投诉,退不可能退,要不就加价按官网价格(5588)换一部国行正品。我是否能要求他退货深圳市xx手机店打着XX果官方授权店的旗号以正品国行的为幌子以人民币4800元卖给我一台美版翻新机去找店长理论店长闪烁其词,不怕我们投诉,是否能要求他退货

损害赔偿 2019-05-17 11: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此项规定体现了行政机关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