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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结算工程款,由于当天资金问题尾款28万没有结清,但是工程队拿来了事先约定好的工程款结清证明,我作为当时分管领导拿了证明后开具了以我个人名义向工程队负责人个人的借款28万的借条和收据,目前我已经离开公司,现在工程队拿着借条和收据向我要钱,请问我改如何处理?公司结算工程款,我作为当时分管领导拿了证明后开具了以我个人名义向工程队负责人个人的借款28万的借条和收据,请问我改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 2019-07-01 00: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借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但要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当事人想证明借款关系存在,那么应该提供借条,或者人证,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据进行证实。
  • 个人向公司借款,还款的时候收据根据岗位情况来决定是否必须写。对于现金出纳必须要写,只有收据可以作为附件进行做账。对方也只有收据作为已经还款的凭据。对于银行出纳可写可不写,经过银行存入还款有存入的凭据,且单位收到款后也要做账,可以以银行回执单做账,也可以另贴收据作为附件。
    还款人同理也是有两种凭据的。银行回执单现在可以通过去银行取或者直接通过单位网银打印,现在大多数银行已经实现企业自主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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