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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最小,我父亲是老三。我奶年轻时丧偶跟老大分家,而后改嫁生下我姑,现在赡养因当时老大未满十八周岁,老大拒绝赡养。今年八月起诉判决四个子女都应轮月赡养,但老大老二仍将老人搁置在我们跟我姑家,不履行判决结果,还扬言法律无用,我们该怎么办。老大拒绝赡养。但老大老二仍将老人搁置在我们跟我姑家,不履行判决结果,我们该怎么办。

继承 2019-05-17 14: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查看继承法,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有子女都有赡养义务。
  •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的赡养义务与子女及父母的户籍状况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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