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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律师,我两个星期前骑电动车撞了位老太太,56岁,这两个星期医院费用我全都掏了,出院管我要误工费,他说他一年挣3万元,在加这营养费什么的他要四万块钱。现在家里因为这个事情钱花的一干二净,医生说他这伤一个月就能下地走路,我们这个应该赔他多少钱,如果上法庭最少赔多少?请问一下律师,出院管我要误工费,我们这个应该赔他多少钱,如果上法庭最少赔多少?

交通事故 2019-06-14 14: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能不能按工伤赔偿要看单位是否认可,单位不认同是工伤的,可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就可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
    赔多少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确定,鉴定后达到等级的按照相应等级的赔偿标准计算。
    公司给买社保了就由社保报销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公司没有买社保的,那所有的赔偿都由公司承担。
  • 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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