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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一家有蛋糕当营业员,当初老板和我说好第一个月工资1400元,第二个月是1600元加提成,现在我有事情不做了,在那里上了二个月差5天,他说我做的事时短,第二个月只安1400元来算,请问,他这样合理吗,我能让他第二个月安1600元的工资发给我吗?希望得到你的解答当初老板和我说好第一个月工资1400元,他这样合理吗,我能让他第二个月安1600元的工资发给我吗?希望得到你的解答

劳动纠纷 2019-06-12 15: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后老板不给工资属于用人单位非法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遭受交通事故,如果属于劳动者的责任的,劳动者需要依法承担,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非法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 1、工资债权优先于担保物权(抵押权)。
      
    2、在企业破产案件中,担保物权享有人可以在破产分配中直接就该担保物权获得优先清偿,不需要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如就担保物的价值清偿后仍不能全额偿还的,剩余债权可以普通债权的形式申请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3、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工资债权优先于税款、罚款及普通债权,但不能优先于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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