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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在莆田,原来的造船厂工作,现在辞职了,人事部叫我去人才中心开调函把档案调走,我去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开调函他们说要回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开。我回莆田的人才中心要求开调函,他们又说他们不接受企业调的档案,不能直接从企业里面调档单。造船厂是国企,现在档案还在公司,我该怎样才能开到调函?我的户口在莆田,我去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开调函他们说要回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开。我该怎样才能开到调函?

诉讼 2019-05-26 07: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辞职后劳动合同无需放入档案,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是中国特有的概念,有中国管理特色。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
    1.户籍所在的地区。
    2.一般用“省级+县(市)级”表示户口所在地。
    (如:江苏省东台市、浙江省义乌市、四川省都江堰市)
    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
    与现常住户口所在地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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