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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边实施老旧房拆除政策,我家积极响应,同意把以前老旧危房进行拆除,但是由于村里面工作失误,导致拆除的人把我家新房子拆了,老房反而没拆除,现在村里面已经承认工作失误,告诉我们协商解决,我们也进行了电话录音,请问现在我们怎样维权?要求赔偿钱的可能性大吗??,可不可以走司法程序,进行行政诉讼?请问现在我们怎样维权?要求赔偿钱的可能性大吗?可不可以走司法程序,进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2019-05-16 10: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
    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 行政诉讼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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