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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律师。我想问一些事。就是我在我们当地的医院里生孩子因为是早产。我要求医生帮我剖腹产没有剖让我顺产。我在生的过程中我要生的时候那些医生不让我生让我在打久一点营养针。因为我是双胞胎结果生出来孩子都没有用了生了太久了逼太久了。现在医院里说他们没有一点点的责任也不会赔钱给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医院里赔钱呢?我想问一些事。就是我在我们当地的医院里生孩子因为是早产。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医院里赔钱呢?

离婚 2019-05-16 08: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对于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后,哪些损失或损害可以得到赔偿。注:一般认为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和损害包括侵害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因此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而依法造成了人身损害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相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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