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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建筑工地干活,工地上一天干11个小时。我吃不消。5月8号跟老板说,接完线管,我就不在这儿干了。 到5月19号,线管接完了。我去跟老板对工天,准备结工资。他不让我走。还说,他们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中途走的人,工资不按全额发。从4月23号开始干活,我就干了二十几天。我怎么才能把这点工资 尽快要到手?工地上一天干11个小时。准备结工资。还说,工资不按全额发。我怎么才能把这点工资 尽快要到手?

劳动纠纷 2019-05-27 11: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老板拖欠工资到强制执行,员工不需要本人到场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申请人);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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