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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那天我电瓶车正常行驶,突然前面2个女子有一个直接左转,后面看都没看,撞上我的电瓶车,两人都摔倒,都受伤,交警过来,认定我电瓶车的全责,让我赔她医药费私了么好了,当时她也同意的,医院检查出来也没什么问题。现在她来问我要误工费,你觉得我该不该给?我觉得很委屈,是她后面看都不看撞的我,我都已经出医药费了都受伤,交警过来,让我赔她医药费私了么好了,医院检查出来也没什么问题。你觉得我该不该给?

交通事故 2019-07-15 12: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可要求对方(包括对方是机动车时其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经伤残等级鉴定构成残疾,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关于误工费的日期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院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在消费维权的实践中,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举证解决争议所用的时间等办法主张误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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