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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一份,合同中未约定户口一事,签订后发现房屋下有空挂户口,这是我接受不了的,空挂户口迁不出去,我就买不了房,中介定义我是违约方。但是,此房屋之前在其他中介出售过一次,也是因为空挂户口退的房,在签约期间,卖家和中介有意隐瞒,告诉我之前的一次违约是由于首付没凑够造成的,现在我该如何维权?7月15日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一份,合同中未约定户口一事,现在我该如何维权?

合同纠纷 2019-06-04 11: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违约业主应如何维权?
      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时,购房者应首先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对上述违约责任的处理约定,如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按法律规定可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以直接损失为限,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逾期交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开发商逾期交房,合同中未约定相应处理办法的,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空挂户口,指的是只有户口落入的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这一住址的现象。对空挂户口的认定,也就是是否达到了户政管理规定要求“人户一致”为标准。
      随着城镇建设步子的加大,有太多的人离乡背井出外打工,一去就是几年十几年。
    即使在城镇,户口在A处人却居住在B处的现象也非常普遍。也有些本是单位集体户口的,随着工作的调动,人离开了单位而户口还落在原单位集体户中,同样属于空挂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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