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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七月份的事,当时在火车道口堵车,我骑摩托车在右侧向西行,从停车等候两车中间出来想从近路走,也是向西行,当时我刚出来要往西去,就被也是往西去的骑摩托车的给撞了,他受伤了,当时都没事我说报警他没同意,过后第二天他报警了,交警大队说是我俩各占一半责任,现在法检下来了说是轻伤一级,我想问问他得不能超过多久就不能起诉了我骑摩托车在右侧向西行,他受伤了,交警大队说是我俩各占一半责任,问问他得不能超过多久就不能起诉了

离婚 2019-08-23 01: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造成轻伤,不想让对方起诉,需要赔礼道歉、赔偿对方的损失,争取对方的谅解,不让受害者或检察院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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