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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以下2种情况的社保我能主张补交吗?1.我2008年4月份入职后到2012年4月份期间公司未为我缴纳社保2.2012年到现在为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我缴纳的3.2016年4月份因被裁就2008年到2012年未缴纳情况请求予以补交,但后来又不裁了,同时与人资依然提出补交请求,但告知说明年裁的时候再说。以下2种情况的社保我能主张补交吗?1.我2008年4月份入职后到2012年4月份期间公司未为我缴纳社保2.2012年到现在为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我缴纳的3.2016年4月份因被裁就2008年到2012

劳动纠纷 2019-07-03 10: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
    0.2%;
    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
    0.5%~2%之间;
    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
    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 社保补缴是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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