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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申请贷款,没说让我做担保人,只说有银行员工给我电话我就接,我接了,问我是否认识我同事,我说认识,又问了我工作的地方的地址,又问我知不知道同事申请贷款,我说不知,因为同事跟我说是申请信用卡的,之后银行又打电话到我公司找我,我想问我同事把我名字手机给银行,我又接了电话,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我什么文件也没签,如果我同事还不了钱,银行会找我吗?没说让我做担保人,是否认识我同事,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如果我同事还不了钱

债权债务 2019-05-23 09: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 当事人向银行申请贷款逾期不还的,银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来说,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两年的一般时效制度,有偿还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返还借款,贷款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的,即明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借款到期日)两年内不主张,即认定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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