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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即将升入大学的学生,社会阅历太浅,被人骗了,我在一家烧烤店打工,讲好的一天工资四十,干了6天就给我一百块钱,我觉得我被骗了,我理解不到社会的黑暗,要工资的时候,老板娘特别不耐烦,说你突然辞职,我只能给你这么些,可是在哪里从没有讲过这些,我第一次参加工作,靠辛苦吃饭,每天要累死,可是我对社会充满了美好,人心黑暗,我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要工资被人骗了,我觉得我被骗了,要工资的时候,说你突然辞职,我只能给你这么些,我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要工资

劳动纠纷 2019-07-04 19: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一。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仲裁免费。应收集的证据有: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服、证人、录音、工资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有你名字且盖有公章的文件等.
    二。
    可以主张的权利有:
    1.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应支付4个月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应支付1个月工资。
    3.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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