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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的问题是:因我们的朋友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我们5个人共借钱100多万元,答应给一定的利息,并一年还清本金。但现在一年半过去了,一分钱的利息没见,本金也给我们还不上。眼下我们5人每天住在这位朋友家要账,但是这位朋友已经背着我们5人将他的这套房子过户卖给了别人。请问:1.我们继续住在这房里要帐合适吗?违法不?2. 新房主有权赶我们走吗?多谢!本金也给我们还不上。违法不?新房主有权赶我们走吗?

抵押担保 2019-05-24 14: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子过户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直到租赁合同期满。这就是世界上通行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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