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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妈妈骑电动车被车撞了,车子从后方超车没有超过去被别的车别住了就往右拐我妈妈就被挂倒了,脊椎骨骨裂,已经在医院住了十来天了不能下床。肇事方态度恶劣,第一时间没有把人送往医院而是对我妈妈进行斥责说刮花他的车了,直到家人赶来才送往医院,后来肇事方人就不见了,由他儿子出面,第二天以后再也没有人来医院露过面。肇事方只付过两次医药费,后来打电话就不接了,再也联系不上肇事方态度恶劣,后来肇事方人就不见了,肇事方只付过两次医药费

交通事故 2019-05-16 18: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关于赔偿部分,在不能私了和解的情况下,主要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确定赔偿数额。赔偿则主要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车的修补费用等等。
    一般来说,若买了相关保险的话,尽早找保险公司理赔。若对方当事人一直拖延,不及时找保险公司理赔,作为被侵权人也可以拿相关的责任认定书找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先行理赔。
  •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你作为车主,将机动车给喝了酒的人驾驶,你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你的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你还须承担交强险应承担部分的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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