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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前的一个同事,欠我一万多块钱,然后我出差了几天,回来后发现他不干了,我问他要钱,他一直说过两天再说,然后几个月过去了,一分钱没还,就是中途他说让我把电脑卖了抵了几千块钱,现在还欠我八千块钱,当时没有欠条,但是微信上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现在找不到他人,他是外省的,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不过我有他身份证复印件的照片,这种情况能在本地法院起诉吗?法院会不会受理?当时没有欠条,不过我有他身份证复印件的照片,这种情况能在本地法院起诉吗?法院会不会受理?

债权债务 2019-07-29 22: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民诉讼法规定,合同纠纷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这时选择性的。随你选择。但是合同中对管辖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除非该约定不明确或者违法无效。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向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也可以起诉。
  •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的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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