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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求帮助我和对方发生口角,被对方亲属用菜刀砍到头部顶骨骨折还掉了一小碎片头沟骨骨裂,市公安司法伤情鉴定结果是轻微伤,我在网上看头骨折是轻伤2级了,我又申请到省2次伤情鉴定,省伤情鉴定人员看了第一次伤情结果了鉴定人员说只是头骨折不严重没有脑脊液算不上轻伤害,也是轻微伤,我的疑问是2次司法鉴定人员为什么要看第一次伤情鉴定结果啊,他们为什么不自己再鉴定结果啊。我对伤情鉴定有异议求律师你们帮助我,下一步我该怎么做,谢谢疑问是2次司法鉴定人员为什么要看第一次伤情鉴定结果啊,他们为什么不自己再鉴定结果啊。我对伤情鉴定有异议求律师你们帮助我

刑事辩护 2019-07-04 00: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   伤情鉴定公开:
    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
    2、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检验鉴定所根据资料要详实可靠,要调阅原始病历,客观公正地做出是鉴定结论。
    3、法医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
    4、当事人如对鉴定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疑义,法医鉴定人应当做出解释。
    5、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除因功能性损伤需要有观察伤情变化期限的)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
    6、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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