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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快递员上了4个月的班,承包区老板一直拖欠工资不发,后来我离职了,问他要工资他今天让我等几天,到了明天在让我等几天,后来我实在等不了,因为我在这里吃的喝的住的,一切都需要花钱,我问他我等可以,吃喝住给我解决了,他说管他屁事去,后来我就给他堵住,不让他上班,他不上班他还要扣我钱,然后说应该3个月不发工资,然后还要给我送牢里面,我是01年的,我该怎么办,劳动局里面这两天还放假,我在这里多待一个我就要多花一分钱,还拿不到工资承包区老板一直拖欠工资不发,然后说应该3个月不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5-20 08: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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